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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制定辽宁省公立医院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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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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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院监测与评价办公室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收集省卫生计生委各处室、各市卫计委、辽宁省省属医院等意见后,制定了辽宁省公立医院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辽宁省公立医院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国家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框架为基础,结合辽宁省实际进行了补充。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一级指标(其中国家级指标4个: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省级指标2个:社会公益、党建工作),20个二级指标,84个三级指标。

医院监测与评价办公室制定了指标体系操作手册,为每个指标赋予了全面的释义,主要包括指标属性、计量单位、指标定义、计算方法(或佐证材料)、指标说明、指标意义、指标导向、数据来源、指标解释等内容,保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