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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圆满完成“蓝盾二号”中医诊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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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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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医诊疗机构执业行为,整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我中心组织开展辽宁省卫生监督蓝盾二号行动“中医诊疗 蓝盾护航”—2019年中医诊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统一内容、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同步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据统计,全省共监督检查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5747户,查处案件164件,警告56户次,罚款140户次,罚款金额44.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388623万元,吊销执业许可证1户;监督检查701户涉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查处案件11件,罚款11户,罚款金额3.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951万元。

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根据省卫健委的文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尺度、明确监督要点,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各地继续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以投诉举报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为线索进行现场核查,并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对全省开展中医诊疗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强化督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期间,我中心组织业务骨干组成暗访组对部分市县进行暗访抽查,严厉查处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各地也积极开展对下级监督机构的督导,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在实处。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注重行政相对人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医药监督工作水平,提高基层卫生健康监督员执法能力,我中心对全省各级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系列专题培训。同时,各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及执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其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培训监督员1882 人次,行政相对人5711人次。

重视投诉举报,响应群众诉求。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将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中医诊疗行为的重要线索,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此次专项行动,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受理中医相关投诉举报183起,处理举报183起,举报投诉处理率100%。

加强舆论引导,发挥宣传优势。各地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运用传统及互联网等媒介对“蓝盾二号行动”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全省对专项行动进行媒体公开报道共186次,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中医诊疗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完善了中医药服务长效监管机制,增强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