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基层动态(七十六)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专栏:蓝盾在行动

锦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展蓝盾6号专项行动

近日,锦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启动2020锦州市中小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在该市5部门对市直中学春季开学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4月15日至7月3日。市卫健监督中心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培训与自查”“市县区联动检查”“反思与回头看”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通过培训推动各市直中学积极自检自查,要求各学校明确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校车、走廊、隔离观察室等公共区域的空气通风、物体表面消毒和地面消毒以及人员手部消毒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明确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和要求。

为推动本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市卫健监督中心已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卫生监督相结合方式,集中力量对各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及时通报其主管部门责其限期整改,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确保整改到位,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健康权益护航。

image003.jpgimage004.jpg

【沈阳市】4月19日,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2家公共场所单位、2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消毒剂使用及记录,配比方式,集中空调使用及清洗消毒,工作人员卫生防护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结合沈阳市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检查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院感控制,依法执业,母婴保健等内容,针对预检分诊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铁岭市】铁岭市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17家、洗浴场所15家、商场超市16家、住宿场所15家、食品经营单位1家。经检查,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的公共场所相关单位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或过期,顾客未佩戴口罩无劝阻行为,未对顾客进行体温监测及登记,公共场所或公用物品消毒无记录,未执行进货索证验收制度,个别住宿及洗浴场所无专用布草间和消毒间,客用拖鞋无专用消毒设施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责令立即整改。

基层动态简讯:

1.4月19日,沈阳市沈河区卫生监督所对第九中学进行监督检查。

2.4月18日,沈阳市大东区卫生监督中心对1所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3.4月19日,沈阳市铁西区卫生监督所对6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

4.4月18至19日,沈阳市于洪区卫生监督所对5家复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5.4月19日,沈阳新民市卫生监督所对6所中学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