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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完成《辽宁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建设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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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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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网格化布局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需要,省卫健中心根据《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辽宁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建设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从责权协同、资源协同、业务协同、机制协同等四个方面,设置了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67项三级指标,按照权责赋分,总计100分。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将结合《指标体系》,全面掌握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情况,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健全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和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不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


党的二十大以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省将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型;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推进城市医疗集团一体化、连续性诊疗服务;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为全省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