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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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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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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特制定本行动纲要。本行动纲要是建设健康辽宁的行动纲领,是党委、政府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全社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辽宁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有关背景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卫生与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大幅度提高。2015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9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国先进行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健康形势依然严峻,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以及生活方式变化等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服务供给约束与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传统的以治疗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亟需加速转变,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迫切需要在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引领下,在更高层次、更全方位、更宽领域统筹解决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

第二节 指导思想

推进健康辽宁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主线,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战略主题,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显著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和健康公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辽宁力量。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健康优先,全程保障。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使全体人民均享有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保障。

二、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三、均衡发展,公平可及。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四、科学发展,转变模式。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

五、政府引导,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在健康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增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激发个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养,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完善高效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产业有较大发展,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差异明显缩小。

2、健康生活得到全面普及。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

3、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供给更加有效。

4、健康保障更加公平。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健康保障的城乡、区域和人群差异明显消除。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完善,群众生命更加安全。

5、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成为辽宁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6、促进健康的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大卫生、大健康机制基本形成,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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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动任务

第一节 健康生活促进行动

提高人民健康素养,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让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活行为,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1、建立健全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推动全社会的健康促进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课程。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加大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程。到2030年健康教育课规范开课率达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基本健康技能掌握率90%以上。充分发挥全媒体健康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加大健康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省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合理膳食,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食盐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配备营养师。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工作的指导,加强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力度,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加强重点人群性教育,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加强居民毒品危害教育,健全戒毒医疗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

3、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规范化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积极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干预率90%以上。(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应急办、省残联)

第二节 全民身体素质提高行动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坚持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增强人民体质。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等建设体育场地。到2030年,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体育局)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况开具运动处方,推动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推进健身跑(走)、骑行、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全民健身经常化、多样化、生活化。到2030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100万以上。(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

3、促进重点人群体育运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实施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套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加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25%以上。(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

第三节 健康环境治理行动

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及其健康危害,让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源头预防。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完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渐改善。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继续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加强噪声污染防控。(省环保厅、省农委)

2、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帐,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省环保厅)

3、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实现环境健康监测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到2030年,形成科学完善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

第四节 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公共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安全管理职能,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减少公共安全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显著提高群众安全感。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企业标准备案,落实企业标准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省食安委成员单位)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规范化程度,重点加强零售药店日常监管和互联网平台准入管理,完善问题产品信息收集、分析及通报机制。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严格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完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管理清单,强化动态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加强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

3、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教育。(省卫生计生、省安监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4、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伤害。加强道路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严管。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项指标逐年稳步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质监局)

5、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设置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到2030年,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以辽南、辽中、辽西为布局,建立省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探索并建立多部门协同、军民融合的海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运行模式。以市级和县级为重点,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院前急救机构为基础,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省、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全面推进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卫生应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六进”活动。开放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公众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素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适时推进应急培训基地和综合应急体验场馆建设,加强各类突发事件、不同群体的应急培训演练。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地区可向居民免费发放医疗急救包。完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及设备投放,在突发情况下及时有效挽救生命。推动社会公众急救立法工作,维护施救人员的合法权益。到2030年,全省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率达60%,急救技能培训率达15%以上,公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预防避险和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共场所每万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备率达到1-2台。(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沈阳联勤保障中心、省武警部队后勤部、省政府应急办)

6、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全程监控的输入性传染病监测网络,建立全球疫情信息监测预警、口岸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种类齐全的现代化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微生物及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控制体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卫生机构(港口)创建。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指导服务,建成国际一流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第五节 健康城镇建设行动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是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实现城乡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1、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努力把我省农村建成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人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高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到2030年,全省农村家庭基本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全省城市数量的50%以上。(省爱卫委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积极引导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发展,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把健康政策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镇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到2030年,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建成健康城市,50%以上的国家卫生村镇建成健康村镇。(省爱卫委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实施健康单位创建工程。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形成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广泛开展的良好局面。到2030年,全省建成健康社区1000个,健康单位10000个,健康家庭10000个。(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第六节 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行动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必然要求和实施路径。坚持公平可及、预防为主、早防早治、群众受益的要求,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1、推进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妇幼健康、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院前急救和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和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遴选机制,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不断丰富和拓展项目内容,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有利于人口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2、全面防治重大疾病。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建立健全慢病防治体系,深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儿童龋齿和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大力推进全省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保持历史低水平。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尤其以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确保稳定在低流行状态或实现基本控制。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禽流感、麻疹、疟疾、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畜牧兽医局)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深入开展生育全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倡导优生优育,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推进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学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健康老龄化,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推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全面建立残疾儿童,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康复和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积极开展残疾预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辽宁保监局)

第七节 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

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传统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医药生产现代化,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

1、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或治未病中心,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情志调摄、中药保健等服务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立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基地。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大力开展中医中药辽宁行活动,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省卫生计生委)

2、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培育一批在辽宁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中医拔尖人才培养和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加强中西医结合,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不断提高伪药、劣药、过期药的监管,促进中医和中药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建成30个中医优势病种和50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

3、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系统整理和继承辽宁历代名家中医药理论、流派及学说,不断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治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法,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快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标准制定工作。开展包括蒙医药、满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建设具有辽宁特色的中医药(蒙医药)博物馆。整合现代科技成果,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省卫生计生委)

4、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标准库和数据库,建设中药材种子保护基地,实施野生中药材保护工程,重视濒危稀缺中药材繁育技术研究,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种植,着重支持“辽药六宝”等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中药新药、饮片、配方颗粒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支持新型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有效性研究。支持新型成套中药制药装备研发。增强辽宁名方中成药竞争力,发展中医药产业集团,培育发展本溪药都、丹东满药等产业集群。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高效、快捷、便民的现代中医药流通服务体系。打造“辽药六宝”品牌,确立“辽”字号道地中药材品牌形象,带动辽宁中药全产业链发展。到2030年,所有县中药材产区建立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重点中药生产企业主要中药材原料基地化率超过80%。(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

5.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支持中医药大学等招收海外学生,鼓励和扶持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积极培育海外中医药服务市场,扶持中药材海外资源开拓,加强海外中药材生产流通质量管理。培育一批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中医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建设鞍山汤岗子疗养院等一批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基地。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建设,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

第八节 医疗服务优质高效提升行动

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是健康辽宁建设的必然要求。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资源集约、服务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持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1、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重心下沉、资源下移的要求,发展纵向医疗集团和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省市联动、县乡村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联动发展机制,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基本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努力推进省域内急症、重症、疑难病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均质化。合理增加儿童、妇产、肿瘤、康复等专科资源,实现发展模式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有效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供给,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省卫生计生委)

2、转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转变,建立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实现医防结合。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引导三级公立医院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完善医联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军民融合,积极发挥军队医疗机构作用,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省卫生计生委、沈阳联勤保障中心、省武警总队)

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国家区域医学中心以及国家区域专科中心建设,加强省级区域中心建设,引领全省医疗技术高水平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覆盖主要专业和学科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立全省医疗质控信息化平台,实行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家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疗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到2030年,我省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达到全国前列,与国际水平接轨。(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

第九节 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医保和药品供应是健康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商业保险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形成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有效、经济、可及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合理提高基层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加大慢性病医疗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辽宁保监局)

2、提高医保管理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行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3、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省卫生计生委、辽宁保监局)

4、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动药品流通企业优化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净化流通环节。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朔体系。完善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采购交易平台,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强化低价药、急(抢)救药、罕见药、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

5、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物政策。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推进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到2030年,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比下降到35%以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

第十节 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发展健康产业是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特色发展、产业融合、走在前列的要求,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待遇。放开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到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30%以上,服务量占比有较大提升。(省卫生计生委)

2、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产业融合,催生健康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与旅游结合,争创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规范发展,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培育智慧健康新业态。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推进大连市国家级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智慧家庭老幼监护系统平台的示范应用”。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健康休闲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以及健康管理服务,打造一批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

3、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康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冰雪、山地、水上、汽摩、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省体育局)

4、发展医药产业。加强医药技术创新,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强医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创仿结合战略”,把握全球一批创新药专利到期机遇,推进重大疾病、多发性疾病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创新药物产业化。着力发展医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沈阳、大连、本溪、丹东、铁岭五大医药产业集群,构建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群效应明显的医药产业发展格局,增强我省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影响医疗器械设备性能和成本的核心部件开发,突破国产技术瓶颈。大力推进高端医疗器械,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高端医疗器械企业。重点发展多层螺旋CT、PET-CT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建设高性能医疗器械应用示范中心,以及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高端自主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第三章 支撑保障

第一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公共政策实施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