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卫医发〔2018〕52号《关于印发国标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及国办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推进全省“四统一”工作,提高编码质量,保证数据的有效性,省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指导辽宁省病案质控中心于2019年3月29~30日在沈阳举办了全省疾病编码师资培训班,对各市选派的疾病编码师资进行了培训。
会议邀请了国内、省内疾病编码领域专家进行了授课。全省拟作为市级师资的疾病编码专家及辽宁省病案质控中心委员参加了会议。